共创推荐山东国内国际频道视频情报站数字报 下载APP 微信扫码下载客户端 济南 济南 青岛 青岛 淄博 淄博 枣庄 枣庄 东营 东营 烟台 烟台 潍坊 潍坊 济宁 济宁 泰安 泰安 威海 威海 日照 日照 临沂 临沂 德州 德州 聊城 聊城 滨州 滨州 菏泽 菏泽 即时 即时时事 时事政务 政务党建 党建省政府 省政府社会 社会教育 教育汽车 汽车城市生活 城市生活财经 财经经济 经济产经 产经文旅 文旅消费 消费法治 法治健康 健康科技 科技体坛 体坛评论 评论青未了 青未了舆情 舆情眼界 眼界职场 职场养老 养老书画 书画摄影 摄影福彩 福彩乐活 乐活商务 商务康养 康养孕婴童 孕婴童齐鲁农超 齐鲁农超智库 智库壹点号 壹点号公益 公益相亲 相亲外文 外文原创 原创聚焦山东 聚焦山东生活 生活 推荐 推荐直播 直播果然视频 果然视频小视频 小视频 齐鲁晚报 齐鲁晚报 果然视频 AI播时政|捡走泰山石,最高可罚两万! 12月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作出修改。条例明确指出要加强泰山山体和泰山石的保护,设立保护标志和禁采警示标志。增设了禁止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者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景区土地;禁止踩踏、攀爬文物古迹、景物或设施;禁止进入未开放区域;禁止捡拾带离泰山石;禁止盗采、销售泰山石”等事项。 AI播时政|捡走泰山石,最高可罚两万!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0-12-03 17:14 热门评论 我要评论 微信扫码移动端评论 暂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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