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京鲁石油化工储运销售有限公司违规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3-30 1641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示了淄博京鲁石油化工储运销售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事实为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2.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的。依据相关规定,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以下处罚:1.罚款伍万元整;2.警告、罚款捌仟元整,分别裁量、合并处警告、罚款伍万捌仟元(¥5800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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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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