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车辆脱轨事故,阜矿集团运输部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3-02 1.1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栏了解到,2月28日,其公示了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003号。据悉,被行政处罚单位为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阜矿集团”)运输部。

内容显示,2026年1月14日,阜矿集团运输部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导致车辆脱轨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6年2月13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五类第79条较重阶次之规定,对阜矿集团运输部作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阜矿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介绍,阜新煤田开发于1897年。阜新矿务局成立于1949年1月,属全国520户、全省60户重点企业之一。2002年6月,经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阜新矿务局改制为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216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鑫,大股东为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闻热线电话:0531—85193242

责任编辑:李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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