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交警查处一起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行为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5-11-12

驾驶人驾车上路前必须要经过正规培训,要完成规定的学时和科目,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通过驾考取得驾驶证后方可驾车上路,行驶摩托车也是如此,但仍有交通参与者无视交通法规无证驾车上路。日前,河口交警查处一起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行为。

11月11日,民警对一辆沿河祥路由西向东行驶的红色三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人神色慌张,迟迟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最终承认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目前,车辆已被依法扣留的处罚,该案件已按法定程序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来源:东营公安)

责任编辑:王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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