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二十一中北校区(阳光学校)2025年招生公告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5-08-18 3952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菏教体基函﹝2025﹞9号)文件精神及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牡丹区二十一中北校区(阳光学校)2025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招生范围

区域一:东至新牡丹北路,西至解放北街,南至长城路,北至泰山路;

区域二:牡丹办事处阳光社区(楚庄村、毛庄村、魏庄村、何寨、十里铺、夏庄)。

招生对象

七年级:

1.牡丹区二十一中北校区(阳光学校)小学部毕业生;

2.牡丹区二十一中北校区(阳光学校)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其他小学毕业生。

一年级:

牡丹区二十一中北校区(阳光学校)学区内,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招生时间

七年级:

8月12日—14日,牡丹区二十一中北校区(阳光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8月15日—17日,我校招生范围内非牡丹区城区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学区外小学毕业生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8月18日—19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到牡丹区二十一中北校区(阳光学校)现场直接报名。

8月20日—22日,学校根据录取结果,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

一年级:

8月16日—20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8月21日—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

8月24日—25日,学校根据录取结果,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

新生报到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招生办法

       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1.注册

      监护人打开【应用商店】——输入【爱山东】进行下载——打开【爱山东】APP——点击【我的】进入【登录/注册】——用手机号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照系统提示一步步进行认证,认证成功返回主页进行报名。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2.报名

      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信息填报务必真实、准确,上传图片清晰完整,提交报名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确实无法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去学校招生处现场咨询填报。

      3.审核

      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其他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监护人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录取

      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监护人可通过【爱山东】APP或手机短信查看录取结果。

入学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因租房迁入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须是学区内日常生活居住的成套住宅。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上传材料要求

一、户籍信息

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证明学生与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父母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能证明与监护人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二、房产信息

1.直接监护人房产(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

(1)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要上传体现房产信息和权利人信息页;产权人、房产证号(房产证编号在权利人姓名上方“不动产权第*号”)房屋住址、发证日期、盖章等信息文字清晰。

(2)购房合同:需上传封面页,体现权利人和房屋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购房合同编号在封面的右上角。

(3)拆迁安置协议:需上传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拍照务必要完整、清晰,特别是拆迁协议号。

2.依托祖辈房产报名,需上传以下证件:

(1)房产证件原件。

(2)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3)房产所有人与儿童及其父母(至少一方)在一起的户籍证明。

(4)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三、监护人信息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

温馨提示:上传的所有材料图片均为原件拍照,复印件拍照无效,图片要清晰、完整,要正向,不要倾斜或倒置。

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分别上传。凡提供虚假证件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2.需要到学校现场报名审核的,准备两个档案袋,把原件和复印件分开装入,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姓名、父母联系电话、材料种类名称。

3.网上报名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4.招生期间,学校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并查阅信息。

5.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手机号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咨询及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

七年级:15020467386 

            13869758532

            13406001566

一年级:13854008055 

            15054650366 

            15275050822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地点:

    牡丹区二十一中北校区(阳光学校)

    七年级:三年级一班(5-1-05室) 

    一年级:三年级四班(5-1-02室)

责任编辑: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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