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二十二中教育集团杏坛小学2025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5-08-18 2100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的通知》(菏教体基函〔2025〕9号)、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菏区教体字〔2025〕6号)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牡丹区二十二中教育集团杏坛小学2025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招生范围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为“中华路以南、长江路以北、太原路以西、牡丹路以东”的南城街道辖区居民。

  二、招生办法

       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小学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监护人通过下载“爱山东”APP进入平台,上传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以拨打学校咨询电话或到学校咨询指导老师。

  三、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二)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三)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四)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五)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小学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一)注册

     监护人打开【应用商店】——输入【爱山东】进行下载——打开【爱山东】APP——点击【我的】进入【登录/注册】——用手机号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照系统提示一步步进行认证,认证成功返回主页进行报名。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二)报名

     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信息填报务必真实、准确,上传图片清晰完整,提交报名后等待学校审核。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到杏坛小学现场报名。

(三)审核

       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录取

       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或手机短信查看录取结果。

五、招生时间

报名时间:8月16日—8月20日

审核时间: 8月18日—8月22日

查询时间: 8月23日

8月21日-8月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

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菏泽市牡丹区杏坛小学”微信公众号推送。

平台开放时间:2025年8月16日8:00,请在8月20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六、材料上传要求

    上传的所有材料务必清晰!(图片均为纸质材料原件拍照,复印件拍照无效,注意图片正向,不要倾斜或者倒置。)

(一)房产信息要求(请按照以下对应类型上传)

1.  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上传体现房产信息和权利人信息页;产权人、房产证号(房产证编号在权利人姓名上方“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信息文字清晰;

2.  购房合同:需上传封面页,体现权利人和房屋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同时需提供购房发票、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购房合同编号在封面页右上角。

3.  拆迁安置协议:本学区内的拆迁协议(上传照片须清晰);学区外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

(二)户籍信息要求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儿童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等能证明与监护人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三)监护人身份证信息要求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

七、相关说明

(一)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校验、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取消本校入学资格。

(二)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关注有关信息,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三)网上报名时间先后不作为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如有疑问可查看招生平台回复留言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19653019097     15668200339  

咨询时间:  8:30—11:30     

                  14:30—18:00

       菏泽市牡丹区二十二中教育集团杏坛小学

                                     2025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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