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花城小学2025年招生公告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5-08-18 3326

根据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体基函[2025]9号)《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5]6号)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牡丹区花城小学202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一:

东至太原路,西至新牡丹路,南至黄河路,北至大学路

区域二:魏海、打渔店社区。

二、招生办法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使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学校招生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录取。就读我校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登录“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入学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入学条件: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

(2)仅有学区内户籍(限原住居民)。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5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3.报名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学校设置现场报名站点,如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去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报名。

4.审核录取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时间安排

1.8月9日,公告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咨询电话。

2.8月16日-18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3.8月16日-20日,为线上审核时间。

4.8月21日-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到学校招生办公室线下报名。8月22日18:00前在平台上查询录取结果。

5.8月26日上午8:00-12:00,领取《入学通知书》及报到须知。招生咨询电话

电 话: 0530-7020567  13583043623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小学)

牡丹区花城小学微信公众号

“爱山东”APP

菏泽市牡丹区花城小学

2025年8月9日

责任编辑: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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