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刘清杰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5-07-25 2146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临清市见义勇为协会调查核实,并报临清市委政法委同意,拟确认刘清杰勇救落水女青年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7月3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临清市委政法委、临清市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16606352900
附件:刘清杰见义勇为事迹
临清市见义勇为协会
2025年7月25日
主要事迹
刘清杰,男,汉族,1982年5月出生,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徐庄村村民。
2025年7月17日下午两点十分左右,临清市一名女青年途经新华路跃进桥时不慎落水,情况十分危急,路过群众发现后及时向行人呼救,此时刘清杰骑车刚好经过,听到有人大声喊救人,立即把车子停到路边,往河里一看发现有人落水,刘清杰当即脱掉鞋,跳入水中救人,跳入水中后才想起自己并不会游泳,经过一阵扑腾把落水女青年拖到了河边,先后被热心群众拽了上来。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简单了解情况后,刘清杰便自行离开了。
责任编辑: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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