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张泰来
6月26日,针对网传“工人徒手掰断钢筋”事件,河北省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情况通报。经调查确认,情况不属实。霸州市住建局已于2024年10月、2025年4月分两次对该项目楼盘钢筋抽样送检,经检测公司检测,送检钢筋力学性能、反向弯曲性能等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关注到相关舆情后,霸州市住建部门随即成立专项调查组,26日当天就发布了情况通报。这种重视舆情,及时回应舆论关切的态度值得肯定。不过,目前通报内容还不足以打消公众疑虑。
网传视频的拍摄地点在什么地方?那些被掰断的钢筋来自哪里?是弄虚作假的道具吗?纪某向媒体提供的检测报告又出自何处?这些问题关系事件定性,公众关注度极高,本应在通报中逐一澄清。然而,通报对这些并没有涉及,而是仅给出一句“情况不属实”的结论。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通报,纪某是因与总包单位产生纠纷,这才以曝光“钢筋质量不合格”的名义拍摄视频。果真如此,纪某的行为已涉嫌通过造谣损害他人商业信誉。
建筑质量关系居住安全,在这方面造谣抹黑不但会对开发商、施工单位以及当地相关部门造成负面影响,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众,尤其是当地居民,对建筑质量的信任,甚至会引发部分购房人的恐慌心理。正因为此,不管是开发商、施工单位还是政府部门,对此类事件通常高度敏感,一旦发现被人造谣,应该会严肃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维护商誉和地方形象。
可是,从通报的情况看,在此次事件中,开发商、施工单位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反应,可谓异常“淡定”。即便是已确认了“情况不属实”,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纪某责任。如此态度是出于“宽容”,还是背后有难言之隐?
任何造谣抹黑的行为都应付出代价。如果已经掌握纪某造谣的证据,当地相关部门不妨将证据移交司法机关,让司法机关对事件性质及责任归属作出公正裁决。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未能及时说明,那就尽快补充通报,避免让公众感到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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