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王新阳见义勇为行为公示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5-06-06 1258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树立崇德向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阳谷县见义勇为协会理事会议确认,报经阳谷县委政法委同意,拟认定王新阳同志为“阳谷县见义勇为模范”;确保见义勇为事迹的真实性,现将其事迹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2025年6月6日至6月1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者,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阳谷县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邮箱:YGXJYYWXH@163.com.cn

联系电话:19806356550     

附件:王新阳见义勇为事迹

阳谷县见义勇为协会

2025年6月6日

王新阳见义勇为事迹

王新阳,男,汉族,1993年01月出生,吉林云天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居住。

2025年5月13日上午11时许,阳谷县博济桥街道岳海村居民、吉林云天化公司职工王新阳在金水湖公园散步时,突遇一名老人落水,情况危急。面对险情,王新阳不顾自身不会游泳,毫不犹豫跳入水中施救,奋力将老人托起并拖拽至岸边。期间,其随行的两个女儿(6岁和5岁)及时呼救引来热心群众,众人协助报警并呼叫救护车。

成功救起老人后,王新阳不顾疲惫守护在侧,直至120和民警抵达,确认老人安全送医后才默默离开。据了解,王新阳平时就乐于助人。对于救人之举,他表示:“当时情况紧急,只想着赶紧救人,这是任何人遇到都会做的。”

责任编辑: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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