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消保委紧扣“激发消费活力”年度主题,联动委员单位,忠诚履行法定职责,持续创新维权机制,推动“放心消费在淄博”品牌建设迈上新台阶。在全国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淄博市位列第15位,成功承办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座谈会,在省级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3次,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次,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年度答卷。
成员单位协同聚力
维权效能全面提升
司法保障坚实有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诉前调解+示范判决”新型诉调模式,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消费领域纠纷案件1079件,审结993件,其中调解结案案件占比37.77%。
市人民检察院强化监督力度,立足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
司法行政部门、消保委成立市、区两级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9家,调解纠纷7800件,合理诉求调解成功率98%以上。
民生领域精准发力
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行动,检查培训机构1220家,推广使用标准化合同2.1万份。
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食药环知犯罪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依托“三联机制”破获食药环知领域刑事案件135起,抓获651人。其中部督案件5起,厅督案件18起。1起案件被公安部评为维护粮食安全六大典型案例;3起案件受到公安部贺电鼓励。
市交通局开展“2024清风”等专项行动,立案查处客运出租行业违法违规行为318起。受理转办件1044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6%。
行业监管创新突破
市商务局在零售、餐饮领域发放消费券400万元,核销381.6万元,拉动消费2033.9万元。出台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
市卫健委联合多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专项排查24次,发现问题111条已全部整改到位。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淄博监管分局接收并转办金融消费者投诉3237件,问题解决率96.6%,开展“金融知识五进入”等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5000余次,覆盖群众275万人次。
服务网络高效运转
市委宣传部结合政策导向、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与市消保委联合制定全市“3·15”宣传方案,确保宣传效果最大化。
市住建局举办两届住房产业交易博览会,组织各类商品房促消费活动30余次,实现商品房交易额56.24亿元。
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全年受理消费诉求18.28万件,办结率99.2%,过程满意率97.98%,结果满意率92.56%。
市融媒体中心联办《品质消费》栏目87期,制发宣传片267条,《淄博消保委》视频号127条。
志愿队伍扩容提质
社会共治格局深化
网格化维权全覆盖
市委政法委将消费维权宣传教育纳入全市7000余名网格员职责清单,建立“宣传教育-隐患发现-预警推送”闭环机制,全年发布消费警示1500余条,排查隐患800余处。
专业化队伍强支撑
吸纳156名公职律师、退休干部组建消费维权指导员队伍,打造“银领调解室”“青松工作站”等品牌调解点11个。
激励机制增活力
市委社会工作部联合推选30名“先进消费维权志愿者”,张店区、桓台县试点“积分兑换”制度,志愿者服务时长可兑换体检、文旅消费券等奖励,队伍活跃度提升40%。
多元化解机制贯通
维权效能系统提升
先行赔付机制升级
制定《淄博市消费环节先行赔付工作指引》,40多家商超、市场、景区等开办方响应并实施先行赔付制度,已逐步构建起市场主导、企业参与、消协引导“三位一体”多层次接诉即调先行赔付机制。
依托“您码上说·我马上办”平台开发智能分拨系统,投诉响应时间缩短至15分钟,化解纠纷215起,群众满意率98.6%。
纠纷化解无缝衔接
与市法院深化协作机制,参与庭前调解27次,发布审判典型案例15件。
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律师服务团,接受法律咨询服务237次,提供公益法律援助47人次。
联合行业协会制定装修、家具等4类合同范本,下载量超3500次,采用范本的企业纠纷率下降42%。
重点领域攻坚突破
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新增绿色有机名特优新认证登记产品21个,“沂源苹果”品牌价值达149.33亿元。
市文旅局加大文旅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文旅企业经营行为,受理旅游投诉1450件,办结率100%。
市市场监管局在红叶柿岩、八大局等网红地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17处,游客投诉量同比下降27%。
下一步,市消保委将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提振消费有关要求,深入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聚力打造更有温度、更具质感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激发和释放消费潜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淄博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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