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急救人员要家属取担架抬患者,急救车担架不能老“抬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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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患者家属曝光称120急救人员要求患者家属自行下楼取担架抬病人。当事患者家属称,他赶到的时候120已经来了,“他们见到我就说‘你下楼把担架拿上来’,120为什么不带担架上来?”该家属还称,老人生病一年多,隔几天就得打120,“每次都是我们自己抬病人,没有要求他们抬,但连担架都不拿就说不过去了。”

对此,白城市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没有担架护工,因为以前出过问题,所以现在一般都是家属抬。”

1月17日,吉林省白城中医院针对此事发布通报称,院方组织开展了调查处置,不存在救治不及时问题,已将涉事医务人员调离原岗位,停发3个月绩效工资,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医院方的通报中,着重强调了“未影响患者正常诊疗”,并解释称,医务人员之所以请求正准备上楼的患者家属帮忙拿取担架,是为了节约时间,但还是引发了家属的不满,为此医务人员已经给家属道歉,而涉事医务人员被调岗和处罚,主要是因为服务不规范,造成了不良影响。但是,整篇通报看完,规范的服务究竟是怎么样的,救护车的担架到底该不该让家属帮忙拿,依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急救车的担架究竟该谁来抬?这其实是个老问题。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急救就包括抬担架、搬运患者、救护车运送、车内急救等“一条龙”服务,但现实中,因为急救人员让家属搬运患者而产生争执纠纷的案例也不少见,有时甚至因为双方争执不下而耽误了诊疗,导致患者错过最佳抢救时间,究竟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拿担架和抬病人到底是不是120急救人员的工作义务呢?

法律对此规定得比较“软”。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搬运、护送患者,但是需要注意,此处法律条文说的是“可以”而不是“应该”,更不是“必须”,因此,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急救人员具有搬运患者的法定义务,急救人员可以搬运患者,也可以拒绝搬运,并不涉及违反法定义务。

但是,执业医师法也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履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的义务。家属往往缺乏必要的急救知识,不知道患者能不能搬,该怎么搬,会不会造成二次伤害,因此更倾向于将专业事交给专业人来做。如果急救人员拒绝搬运患者,也没有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促成患者及时被救援,那么就没有履行应尽的医疗注意义务,很可能会被家属追究法律责任。

但其中有一个非常巨大的误解。大部分时候,急救车上的医务人员之所以不搬抬患者,并不是因为铁石心肠,或是收钱不办事,而是因为他们一天或许要救助很多患者,也并不是个个都身强力壮,在搬抬患者这方面,他们并不比家属专业多少,而且经常存在施救工作紧急、自身体力不足等难点。此前,嫩江市人民医院急救人员上门后拒绝帮忙搬运患者下楼一事,曾引发巨大争议,而当时出诊的医生本身就腰椎间盘突出,确实无法搬运,可见,要求专业的医务人员搬抬患者,会面临很多实际困难。

要解决这一问题,最佳方案就是在急救车上专门配备搬抬患者的担架员,但由于法定义务不明,约束力不足,很多医院在这方面不愿投入,导致专业抬架人员严重不足。而且,搬抬患者的工作并不简单,强度大、压力大、风险高,医院和主管部门都害怕引发纠纷,会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白城市卫健委的回复就很典型:“因为以前出过问题,所以现在一般都是家属抬。”

但总靠家属不是长远之计,有些患者家里没有力气大的家属,临时找人帮忙很耽误时间。院前急救分秒必争,本就不应该在搬抬患者这个环节来回拉扯。无论是为了最大程度保障急救效果,还是为了提高群众对急救工作的满意度,搬抬患者都应该成为院前急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各地的政府部门应该重视这一问题,加大投入,加强监督,让急救机构加强担架员的配备和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提供搬抬服务,确保急救服务的专业和高效。即便一时人手不足,也应提前告知家属,及时为家属提供专业救助经验及有效搬运建议,尽职尽责、用心用情地去救治每一位患者,减少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责任编辑:王学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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