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国家标准组织作业,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收罚单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4-08-02 7464

近日,山东省应急厅官网行政处罚公示栏显示,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被罚,处罚机关为枣庄市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违法事实如下: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此,枣庄市峄城区应急管理局依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32号第1档,对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罚款3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枣峄)应急罚〔2024〕45号。

记者注意到,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曾多次收到罚单。据枣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发布的《2020年3—4月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 (不含打击非法行医案件)》,相关部门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未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该公司被警告并罚款80000元。

此外,信用中国(山东)官网显示,因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公司及其有关人员曾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省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管理期限为2017年8月19日至2018年8月18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罗前君,该公司的股东为淮安市港务有限公司,淮安淮扬水泥有限公司和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 

责任编辑:李牧青

AI小壹

我是齐鲁晚报的AI机器人小壹,快来向我报料新闻线索吧~

微信扫码进入小程序 微信扫码
进入小程序
我要报料

热门评论 我要评论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