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临沂高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来了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4-07-16 1718
临沂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布了《临沂高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临沂市高新区将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公开公平公正”“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全面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还对各个阶段入学工作中,不同情形下的报名条件进行了明确。
小学阶段入学工作
入学儿童应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高新区常住居民子女:具有高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有住宅但达不到基本入住条件、未实际居住,或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未交付入住,不作为申请学位依据。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高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初中阶段入学工作
具有高新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参考学生居住地,对毕业生进行信息采集,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复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直升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变更,申请到区内其他学校就读的,按规定时间登录“临沂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报名。
具有高新区户籍及自购房产的区外小学毕业生:按规定时间登录“临沂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生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居住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满额为止。
条件中的自购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以房产部门信息为准),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具有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籍号)和小学毕业证等资料。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高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结构调整,2024年根据各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在校生规模情况,统一拟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按计划招生。招生工作须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新生录取信息上报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
记者了解到,常住人口子女线上报名时间为7月15日8点至22日24点,随迁子女报名及审核时间为8月10日8点至15日,报名时所需的具体材料及工作流程可点击http://www.lyctp.gov.cn/info/1755/54339.htm查看详情。
附:临沂高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高新宇)

责任编辑:高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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