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黑龙江省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建设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2023-11-01
做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总体要求,支持民营经济向好发展的重要保障。按照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成立专题调研组,通过对省内200余家中小微企业实地走访,对800余家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和全省银行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集中座谈开展深入调研。调研结果显示:中小微企业不同程度遇到融资难问题,银行机构在思想观念、业务权限、产品创新等方面存在不足,政府相关部门在发挥增信作用和配套服务方面还需提升,企业信用意识和金融意识仍比较薄弱。建议相关部门合力落实好国家政策要求,充分借鉴发达省份先进经验,通过“几家抬”,共同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基本情况
近年来,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实施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带动黑龙江省金融机构加力支持中小微企业,使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整体向好,融资环境持续优化。
(一)克服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质提”。规模快速增长,占比持续提升。截至今年8月末,黑龙江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844亿元,是2020年初的1.8倍。惠及企业进一步扩面。全省普惠小微贷款支持企业户数52.39万户,较2020年初增长72.8%。融资成本有效降低。今年8月,全省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33%,较2020年初下降0.76个百分点。融资可得性明显提升。2020年以来,全省累计培育普惠小微首贷户5.5万户,为3.2万户小微企业贷款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余额同比增长24.9%。
(二)发挥特色优势,富有竞争性和互补性的金融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国有大行“头雁引领”作用显著发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普惠小微贷款近三年来实现年均37%以上高速增长。地方法人银行支小“主力军”作用更加稳固。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合计超1000亿元,占黑龙江全省比重接近60%。政策性银行“助推器”作用进一步强化。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发挥低成本资金优势,近三年累计向省内地方法人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转贷款支持49.1亿元。
(三)积极适应需要,金融服务提档升级呈现“三个转变”。服务方式由“被动”向“主动”转变。金融机构从“坐商”变“行商”,主动“扫街串巷”地开展企业走访,“现场办公”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贷款方式由线下、“唯抵押和担保”向线上、信用贷款转变。黑龙江全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增速高于普惠小微贷款增速39.9个百分点,余额占比27.9%,同比提升7.2个百分点。工行、建行、中信等大中型银行线上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均超过70%。金融产品由无差别化向贴合实际场景的个性化转变。各金融机构结合黑龙江省不同行业企业经营特点,创新设计了针对农业供应链、商贸流通、“专精特新”等众多场景的信贷产品,有效满足了企业个性化融资需求。
(四)各方协同发力,中小微企业融资配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融资增信方面,实施中小企业“双稳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一定程度缓解了对中小微企业银行不敢贷、担保不愿担的问题。政策实施以来,累计帮助16956家(次)企业获得担保贷款410.9亿元。财税政策支持方面,较好发挥了企业贷款周转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帮助企业续贷倒贷,2015年以来为2250户企业办理倒贷3499笔,周转金额354亿元。
政策建议
尽管近年来黑龙江省中小微企业融资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发达省份相比仍有明显差距。同时,从此次调研看,部分生产经营正常企业的有效融资需求仍未得到充分满足。针对黑龙江省小微企业融资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需要按照“几家抬”的工作思路,合力落实好国家政策要求,通过多部门联动加以解决,推动形成更多信贷增量,共同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银行机构要主动转变思想观念,真正把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落实到位。一是正确对待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适度提高贷款抵押率。平衡把握好支持发展和管控风险的关系,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创新风控理念,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管理能力。优化授信政策,有效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适度提高贷款抵押率,增加中小微企业可贷资金额度。
二是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强化金融科技手段运用,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开发更多与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生命周期特点相适应的信贷产品,提高信用贷款比重。努力盘活小微企业各种财产权利,丰富存货、仓单、应收账款、无形资产等抵质押贷款品种,通过扩大抵押担保物范围实现企业更多资产变资本。
三是优化内部考核和尽职免责机制,强化对基层信贷人员的激励。有效提升普惠金融指标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并降低小微条线利润、中间业务收入的考核,用好用足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政策。完善内部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建立明确的工作机制和申诉异议渠道,推动尽职免责机制有效落地,为信贷员真正“松绑”,解除后顾之忧。
四是扩大无还本续贷业务覆盖面,全力满足中小微企业续贷需求。制定清晰、明确、可量化的无还本续贷业务申请标准,尽可能利用线上系统批量、高效、准确完成业务审批,确保符合条件且有续贷需求的企业“应享尽享”。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同一企业无还本续贷次数,把政策支持效用发挥至最大。
(二)相关部门要提供好配套服务,解决好信息不对称和不良贷款处置难问题,为银行解除后顾之忧。一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按照“政府+市场”的建设模式,筹建以国有资本为背景的市场化机构,依托地方政府数据资源和政策,加快推进黑龙江省涉企信用信息的数据归集和共享开放,为银行开发推广纯线上、纯信用信贷产品打好基础。
二是加强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现有省市县三级融资服务平台,增加入库企业和入驻金融机构数量,拓展平台服务功能,打造集数据汇集、产品展示、融资撮合、政策宣传、咨询服务、问题反馈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将首贷续贷中心线下场所与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同步推进,补齐政银企信息不对称短板。
三是加快推进不良贷款处置。加强政银企法四方联动,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合力提升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处置质效。提高司法诉讼和执行效率,破解线上贷款诉讼难题,帮助银行机构减少不良贷款损失。同时,引入律所、咨询机构、评估机构等专业力量,帮助银行机构寻求潜在意向买家,推进资产处置进程,切实维护银行权益。
(三)金融管理部门要做好政策指导,推动国家各项政策红利真正落实到位。一是传导落实好国家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发挥好政银企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地方政府建立健全各项融资配套政策,督促银行机构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发挥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抓好政策红利窗口期,对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应放尽放,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得更多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
二是打造常态化银企融资对接机制。组织银行加强金融知识宣教,培养中小微企业信用意识和金融意识。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合作,利用名单制对接、线下走访对接、座谈沙龙对接、视频电话对接等多种方式,打造常态化银企融资对接机制。推广“清单制”“网格化”“一对一”服务,推动信贷资金与中小微企业需求高效融合。
(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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