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闻|动车卫生间突然长出“眼”?屡禁不止的偷拍该好好管管

热闻区 2023-10-11 2297

近日,旅客高先生在动车卫生间洗手时,意外发现微型摄像头,犯罪嫌疑人被行政拘留7日。

近年来,偷拍设备“花样翻新”,偷拍行为屡见不鲜。偷拍为何屡禁不止?怎样才能斩断偷拍的非法产业链?专业人士就此作出解读。

旅客上厕所发现异样

安装微型摄像头嫌疑人被行政拘留

9月25日15时30分,由内蒙古呼和浩特东站开往北京清河站的D1014次列车运行至张家口站时,乘警接到旅客高先生的报警。 

根据旅客高先生反映,自己在动车卫生间洗手时,发现在洗手池底部的隐蔽位置,有一个小红点在不停地闪烁。出于好奇心,他伸手触碰了一下,没想到一个长方形塑料物体突然掉落。高先生观察该物体后,怀疑是一个微型摄像头,随后决定报警。

接到旅客报警后,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立即对D1014次列车全列进行排查,分别在2号车厢1位、2位卫生间内洗手池底部各发现一个监控摄像头。

民警根据该摄像头记录下的画面,初步确定了嫌疑人的鞋和裤子,迅速对列车展开全面摸排,十几分钟后,迅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当场抓获。

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对自己在2号车厢卫生间安装了微型摄像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王某交代,当天他从呼和浩特站上车后,将微型摄像机藏在了2号车厢的两个卫生间内,摄像头正好能拍到旅客上厕所,而他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此前曾在网上看过类似的偷拍视频,觉得很刺激,想满足自己的偷窥欲。

最终,铁路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偷拍行为屡禁不止

偷拍设备“花样翻新”

这段时间,偷拍行为屡见不鲜。今年8月30日,两名在北京南站猥亵或偷拍女子裙底的男子相继被警方抓获,均被处以行政拘留;9月4日,湖北咸宁市一男子利用无人机在马路上跟踪女性并进行直播,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9月24日,网曝沈阳一洗浴中心女澡堂遭偷拍,再次引发舆论关注。除了动车,酒店、商场试衣间、公共洗手间、电动扶梯、公交车等地,也是偷拍高发的区域。

湖北咸宁男子无人机直播画面。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近年来,偷拍设备的“花样翻新”,让偷拍行为更加防不胜防。近日,黑龙江双鸭山市饶河县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制售窃听窃照器材案并缴获大量相关器材,根据办案经验,民警介绍了几款常见的偷拍工具:

打火机:有U盘形状的USB接口,后部有一个摄像头,有录音、录像功能,放在桌子上,没有人会注意到有摄像头。

看似普通的眼镜:一款透明平面镜,没有任何度数,被不法分子改装后,在眼镜中间有加装的摄像头,录像之后视频会储存到眼镜的内部。

除此以外,手机、车钥匙、圆珠笔、充电器,这些在生活中常用的物品经过改装,都可以摇身一变成为具有窃听、偷拍功能的工具。

不法分子通过改装偷拍设备,传授偷拍技术,并借此牟利,已经形成黑产链条,严重侵害公民个人隐私。  

不止于满足个人“恶趣味”

偷拍已成黑色产业链

偷拍下的照片和视频,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恶趣味”,还是有更加恶劣的不可告人之目的?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偷拍获得的图片、视频,很多被上传到了网站论坛上、社交群聊里,供网友浏览引流;也有一部分被打包后“明码标价”,在偷拍群里、社交软件上出售,被偷拍者的隐私成为他人赚钱的工具。

这样的非法交易,甚至还包括“私人定制”,即有人出钱请偷拍者按照其要求偷拍某类型的高清无码照片或视频。

有业内人士称,偷拍图片、视频的售卖已形成一个包括拍摄、销售、传播、广告和群组分享的上下游完备的黑色产业链,而斩断这条非法利益链刻不容缓。

偷拍涉嫌侵犯多项权利

杜绝偷拍需要综合治理

偷拍并发布偷拍照片和视频是否违法?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艳霞认为,未经对方同意拍摄属于违法行为,即使没有发布到网络上,也已经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及隐私权。若是偷拍他人的敏感、隐私部位,则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峰告诉记者,未经他人同意且不具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而擅自将偷拍图片、视频发到聊天群,涉嫌侵犯被偷拍者的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等,受害人有权向行为人主张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另外,发布、传播偷拍图片、视频涉嫌行政违法。

“如果图片、视频的内容涉及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号码以及行踪信息等,还可能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传播的是含有他人隐私部位的图片或视频属于犯罪,一般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秦可天说。

那么,应如何斩断偷拍照片和视频网上分享、售卖的链条?湖北省襄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邢鸿飞认为,严格来说,电子化的图片和视频都不是实体商品,当偷拍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非法产业链,偷拍这一行为就不单只是出于个人私欲,其中更有利益的驱动。从法律上来说,出售牟利者或者销售中介若出售的商品涉及色情内容,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偷拍已经形成包括拍摄、销售、传播、广告和群组分享的上下游完备的黑色产业链。从法律角度看,对于黑产链条不同环节,法律责任和治理方式并不一样,全方位的综合治理势在必行。”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朱巍说,民法典特别规定了“自助行为”,如果受害人发现确有人在偷拍自己,甚至将偷拍视频、图片上传网络,可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依法阻止并进行报案,等待公安机关后续处理。如果受害人在被偷拍的第一时间未能警觉,但后期发现被偷拍照片、视频已被人网上传播,同样可以按照民法典规定进行维权,并按照“通知删除”规则要求平台及时删除相关侵权照片、视频。

“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平台,应依法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主体责任,在日常巡查、受理举报和账户管理方面夯实法律义务。一旦在巡查中发现,或经举报发现此类信息传播、群组活动或利用信息网络从事非法交易活动的,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朱巍说。

(央视网、澎湃新闻、法治日报)

编辑:李文璇

责任编辑:李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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