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不是所有的高收费都是“价格刺客”
来论 2023-05-03 2282
近日,一则“珠海停车31小时10分钟收费640元”的12秒视频引发数千人转发评论,关注度不断上涨。5月2日中午,视频发布者在抖音平台删除之前发布的相关视频,并告诉记者酒店已退还停车费。酒店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酒店停车场明码标价,但出于酒店发展考虑退还了停车费,日后会考虑在节假日施行最高200元/天的封顶价。
乍一看,这个酒店的停车收费挺贵,一下子花了几百块,车主定然感觉不爽,所以才会抱怨遇到了“停车刺客”。不过,去掉视频的吐槽滤镜,认真抠事实细节的话,则会发现这只是正常的停车收费行为,符合明码标价、市场调节的定价标准,并不能算是“停车刺客”。而且,该路段附近有多个热门景点,假期时客流量密集,在“一位难求”的情况下,能找到酒店停车位已属不易,何况该车主并未在酒店消费,无资格享受免费、优惠停车待遇。
酒店停车场自主经营,通过提供停车便利服务,吸引客人光顾、鼓励消费,这也是市场竞争激发的增值服务。如果车主“只停车不消费”,就不宜享受停车优惠,否则对其他消费者不公平,同时也会因长期占用停车位,影响酒店经营收入。因此,酒店制定较高的停车收费标准,就是在筛选目标客户,让“只停车不消费”的车主早点离开,将车位留给酒店客人。
酒店并没有违反价格法,高收费也不属于“停车刺客”,是车主自己停车时间过长,才导致总费用达到640元,代价理应由车主自己承担。然而,酒店在网络舆论压力下,被迫退还了停车费,并承诺日后会考虑在节假日施行最高200元/天的封顶价,这种做法并非酒店的初衷,但是符合公关的需要,算是对舆论做出的妥协。假如,以后有车主质疑“200元封顶价”也是“刺客”,酒店又该如何处理呢?恐怕只能一概拒绝“只停车不消费”的客人了。
近年来,“价格刺客”流行起来,主要针对部分商家违反价格法,随意乱标价,导致消费者不小心买到高价商品。应该说,“价格刺客”做为比喻非常形象,一语道破商家的价格猫腻,以及消费者被“刺痛”的尴尬,也由此引起了社会舆论和监管部门的关注。但是,“价格刺客”一词逐渐有滥用之嫌,部分商品遵循了明码标价标准,却因高价被消费者扣上“刺客”的帽子,实则并不合理。
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商家拥有自主定价权。当然,这不是为所欲为,而是在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的前提下,按照市场供需状况,随行就市调整价格,达到收益最大化。如果强迫商家执行不合理的定价标准,降低经营收入,那么就会违背供需规律,扰乱市场自主调整,就需要给予商家一定的经济补偿。
正常的做法是,尊重商家的定价权和消费者的选择权,让价格在市场博弈中,取得动态平衡。高价商品和低价商品共存,亦是市场多元发展的体现,消费者各取所需,也是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所以,面对高价商品时,不要急于扣上“刺客”帽子,应该看商家是否违反价格法,再做定夺。
(作者 江德斌)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责任编辑:王学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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