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邢孟
十年来,菏泽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村庄更加清洁,环境更加优美。菏泽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郜洁介绍了菏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面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菏泽市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业务指导,夯实基层基础,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先后汇同住建、城管、环保、交通等相关市直部门,制定印发了《菏泽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职责职能和任务目标,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长效管护机制,并加强宣传引导力度,提升村民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了人人参与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实行“月检查、月排名、月通报”制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了市对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通过考核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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