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民营企业吸纳就业,山东屡放“大招”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2-09-16 4148

记者 巩悦悦

民营企业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是助力就业增长的活水源泉,山东在支持民营企业吸纳就业方面有哪些政策?9月16日下午,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侯复东回答了记者提问。

侯复东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民营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我省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截至2021年底全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1300多万户。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发挥民营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

一是扩岗位。主要包括“一补助两补贴”。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按照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二是强保障。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家政服务机构、新业态企业为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是提技能。企业新录用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吸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青年群体参加就业见习,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四是助融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对贷款利息给予补贴。

侯复东指出,下一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实施政策落实快办行动,推动各项就业补贴政策“直补快办”,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稳岗扩岗。

责任编辑:王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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