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年底,山东每村至少有1名“法治带头人”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1-08-19 150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崔岩 栾海明
8月1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法治山东建设规划。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会上获悉,到2022年年底,山东每个村将至少有1名“法治带头人”、3名“法律明白人”。

“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广大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迟丽华表示。
据悉,2020年3月6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6月26日,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提出实施乡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全省每个村培育1名以上“法治带头人”。2021年7月10日,省委印发《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具体措施》,提出到2022年年底,每个村至少有1名“法治带头人”、3名“法律明白人”。
“我省具有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良好工作基础。”迟丽华介绍说,近年来,全省各地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建设新需求,聚力服务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形成了很多富有时代特征、山东特色、地域特点的鲜活经验。不久前,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我省88个村(社区)获得命名,数量居全国首位。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2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35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1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今年,省司法厅把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列为今年“法治为民5件实事”之一。“前期,我们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农村进行调研,组织部分省直部门和市司法局召开调研座谈会,鼓励部分地方先行先试,省司法厅实时跟进指导,掌握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形成可以复制推广的经验。目前,全省共有12个市、99个县(市、区)启动了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迟丽华表示,在总结完善基层经验基础上,形成了《山东省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市司法局和省有关部门的意见,已经省委依法治省办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印发实施,在全省面上推开这项工作。
责任编辑:张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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