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拟设应急物业服务机制,应对物业擅自撤出,正征求意见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1-01-05 289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皇 孙慧丽
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物业擅自撤出影响小区基本生活服务时可启用应急物业服务机制。
物业服务人违反法律规定擅自撤出,造成物业管理区域突发失管状态时,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确定应急物业服务人,提供环境卫生、垃圾清运、消防安全、电梯运行、秩序维护等维持业主基本生活服务事项的应急服务。
提供应急物业服务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将服务项目、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相关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应急物业服务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
责任编辑: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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