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设立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最高可获两千万元奖补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0-12-17 136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高雅洁
为鼓励支持青岛单位在青岛市辖区外设立离岸基地,青岛日前出台新政,明确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申报条件,创业类基地应至少储备10个孵化项目。同时,对创新类基地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补,对创业类基地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
14日,青岛市制定《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重点引进青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籍以及具有海外背景的中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是指在青岛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科研机构等法人单位在青岛市辖区外注册成立(含控股)的研发中心、实验室、产业项目孵化基地等机构,分为创新类离岸基地和创业类离岸基地。
申报创新类离岸基地应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研发场地、办公场地,全职聘请使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不少于5人,每年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方面支出费用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申报创业类离岸基地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可支配孵化加速场地,建立具备离岸创业基地管理、创新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国际技术转移服务经验的孵化服务专业团队且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孵化器应储备10个以上孵化项目,并在近三年已有2个及以上成功孵化并引入青岛注册公司的项目。
据了解,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的管理期为四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认定,授予“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牌子。对创新类基地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补,对创业类基地给予1000万元奖补。创新类离岸基地管理期内每年按照不超过经审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的50%,考核优秀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良好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合格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创业类离岸基地按照每年孵化项目导入青岛情况等要素,考核“优秀”给予最高250万元资助,“良好”给予最高150万元资助,合格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对创业类离岸基地成功引进孵化项目落地青岛的,还将连续三年按照落地项目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10%给予奖励。同时,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吸引、聘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视同青岛市内人才,可申报青岛市各类人才工程,并积极推荐申报省级人才工程。
责任编辑:姜淑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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