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9日,中国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十届五次理事会聘请国家副主席王岐山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那么,中国红十字会的名誉会长,都有谁呢?
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成立。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并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第一届中国红十字会在1950年成立,前三届中国红十字会,都没有名誉会长。
到了第四届,中国红十字会就设立了名誉会长,分别是朱学范、赵朴初和钱信忠。
朱学范是中国工会领导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七届中央主席、第八届名誉主席。
赵朴初是中国民主促进会创始人之一,1983年6月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政协全国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钱信忠少将,曾经担任过第二届、第三届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历任中华医学会会长,卫生部部长兼党组书记,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等。
第五届中国红十字会,在之前三位名誉会长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位名誉会长,就是曾经担任过第四届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的崔月犁。崔月犁还曾经担任过卫生部部长、兼任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副主任,并在十三大上当选为中顾委委员。
从第六届中国红十字会开始,则开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担任名誉会长职务。
第六届和第七届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是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
第八届和第九届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是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
第十届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是时任国家副主席李源潮。
而现在,则是聘请国家副主席王岐山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很多人可能会注意到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名誉会长,尤其是最近几届,都是国家领导人。
红十字会属于舶来品,最早是1863年在瑞士成立的,其前身是“伤兵国际组织救援会”。
后来在红十字会发展过程中,逐渐约定成俗,由元首或元首夫人、公主出任各国红会名誉会长或会长、赞助人、保护人。
荷兰红十字会主席和两名副主席分别由王后和政府任命。
日本红十字会由天皇夫人担任名誉总裁,全国各都道府县支部的支部长均由各都道府县的知事兼任。
韩国红十字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由总统、议会委派和政府挑选、红十字会选举代表组成,总统和外交部长任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
美国红十字会名誉主席为总统,50名理事中,包括主席在内的8名理事由总统指派(不需选举),分别代表外交、国防、卫生、教育、司法和紧急救灾等部门;2007年改革后,理事会主席人选须由理事会提名报总统批准后方得担任。
我国香港特区特首为红十字会赞助人,会长是特首夫人。
在中国,名誉会长则是国家领导人。
2015年5月6日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明确规定:中国红十字会设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和名誉理事,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顾问。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由理事会聘请国家领导人担任。
其实,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红十字会的历任名誉会长,除了吕海寰是创始人而担任过名誉会长之外,另外两位担任过名誉会长的分别是当时的国家领导人袁世凯与蒋介石,蒋介石更是担任了20多年的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齐鲁壹点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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