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方面发力,德州持续推进公共数据“应开放尽开放”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7-1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梦晴

7月14日,德州市举行《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中国开放数林指数评估,德州市连续三年位列全国地级市第一位。在持续推进公共数据“应开放尽开放”,德州市主要从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围绕公共数据有序共享开放和安全利用等问题,率先在全省启动公共数据立法,将《德州市公共数据条例》列入人大立法议题,加快推动德州市公共数据立法工作。制定了《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德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新出台了《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共数据开放提供制度依据。

二是升级平台服务能力。夯实数据底座,全面构建“1+12+N”的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支撑体系,全面建成12个县级节点,实现国家、省、市、县、镇(街)五级数据贯通,通过平台接入市县自建业务系统240个,累计汇聚数据258亿条。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整合全市开放数据资源,提供“检索-预览-下载-接口调用”全流程线上服务,支持按场景、领域、部门等多维度分类查询。同时充分利用开放平台提供的数据纠错、问题反馈、权益保护等功能,提升问题处理反馈效率。

三是夯实开放数据基础。始终坚持社会需求导向,聚焦社会关切、需求强烈的重点领域推动数据深度开放。连续三年梳理发布《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计划》和数据开放清单,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对开放资源目录、数据项、开放属性、数据格式、更新频率等信息优化完善,全面提升开放清单可读性、易用性。目前,德州市共开放了包括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21个领域66亿条数据资源,实现公共数据“应开放尽开放”。

四是深化数据融合应用。推进开放数据多元融合应用,打造了开业创业选址、暖心蜂巢、便捷特殊群体出行等一系列社会化惠企利民典型场景,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德州经验”。成功获批7个省级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助力德州学院大学生利用开放数据开展学术研究,助力交投集团利用开放数据提升城市停车服务、交通运输等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助力山东省地矿局第二水文队利用开放数据开展城市水文综合研究等。

责任编辑:李梦晴

李梦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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