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聊城供电公司:首起电能表被盗刑事案件胜诉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7-03 6924

7月1日,国网聊城供电公司首起电能表被盗刑事案件宣判。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以破坏电力设施罪判处被告人孔某杰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责令其退赔该公司经济损失7325元。此案的成功侦破与胜诉,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树立了典范,彰显了法律威严。

经审理查明,2024年12月9日至18日,孔某杰驾驶电动摩托车,携带改锥、撬棍等工具,先后七次流窜至聊城市东昌府区斗虎屯镇辛庄村、于楼村等十八个村庄,盗窃农田机井使用的电能表84块、数据模块约76块,非法获利800余元。经价格认证部门鉴定,被盗电表及数据模块价值7480元。孔某杰的行为不仅造成聊城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更因其盗窃的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一旦引发漏电或断电事故,将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案发后,国网聊城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发现异常并报警,及时跟进案件进展,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明确阐述被破坏电力设施关系社会民生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强调其行为兼具经济损失与严重安全风险。在案件审理中,该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充分论证孔某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张依法惩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孔某杰以盗窃手段破坏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施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及被害单位的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的胜诉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具有重要警示和示范作用,彰显了法律权威,提升了社会公众保护电力设施、依法安全用电的意识。同时,充分体现了该公司依法维权、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今年以来,国网聊城供电公司已处理各类案件15起,结案8起且全部胜诉,累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65万余元。该公司将继续加大法律维权力度,深化业法融合,围绕电力设施外力破坏、违约用电及窃电等难点问题,强化法律支撑,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用电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用电环境。(赵寰 马玉荣)

责任编辑: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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