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波 通讯员 杨邵琛
根据中国民航局相关规定,自6月28日起禁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已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27日,记者从青岛机场获悉,3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仔细看会发现多个小菱形的“CCC”暗记。每个3C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充电宝的3C标识,一般位于充电宝的背面或是侧面两端。
青岛机场工作人员特别提醒:除了无3C标识的充电宝以外,此前已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同样严禁携带。机场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的安全。
在哪里查询充电宝召回型号或批次?相关召回信息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方网站“消费品召回”栏目查询。
携带充电宝乘机安全提示:标识要求 1.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2.禁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已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容量要求: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 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即可携带,且必须是个人自用。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且不得超过2个额定能量大于160Wh,不可以带上飞机。
计算方法标记标称电压(V)和标称容量(Ah),计算公式:Wh=V×Ah,标记毫安时(mAh),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计算公式:V×(mAh÷1000),还需注意的是,已经鼓包、破损的充电宝,禁止携带!飞行途中,禁止使用充电宝!
乘机安全无小事,请大家及时了解民航局关于充电宝携带的政策,近期有乘机出行的旅客,请在出行前提前检查个人充电宝是否符合携带标准,并对现场安检工作给予理解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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