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牧青
6月10日晚间,联环药业(600513.SH)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垄处[2025]5号)。监管部门认为,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以垄断协议形式变更、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合计罚没约6103.82万元。
关于这一金额,联环药业表示,本次罚没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归属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83% 和 72.53%。
同时,联环药业公告称,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向天津市场监管委提交了听证申请,但因听证意见不足以推翻执法人员对本案的事实认定而未获采纳。
据了解,地塞米松是一种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抗风湿、免疫抑制作用,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由于被证明对新冠肺炎重症病人具有疗效,被编入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第十版)推荐用药,用于重症新冠肺炎临床治疗。
资料显示,联环药业、津药药业、仙琚制药三家属于国内拥有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批文和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因达成并实施关于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的垄断协议,津药药业、仙琚制药早于联环药业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药药业合计被罚没6919.24万元,占其2024年归母净利润的51.85%;仙琚制药合计被罚没1.95亿元,占其2024年归母净利润的49.17%。仙琚制药董事长张宇松因在本案中负有个人责任,被处以罚款60万元。三家药业因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违反《反垄断法》合计被罚3.26亿元。
联环药业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60亿元,同比下降0.63%;归母净利润8416.00万元,同比下降37.66%;扣非净利润4986.80万元,同比下降56.89%。
关于其公司本期净利润下降29.69%,归母净利润下降37.66%,联环药业称,主要由于研发投入大幅增长,此外,部分子公司研发投入较多,较上年投资收益减少。同时受医保政策、市场需求变化和市场结构调整等综合因素影响,期间费用上涨,主要系人工薪酬以及市场服务费增加。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28545.62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钱振华。
截至2025年6月13日收盘,联环药业报9.88元,跌幅4.08%,市值28.2亿元。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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