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一封信
广大灵活就业朋友们: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截至2024年末,已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45万笔、361.65亿元,有效帮助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提升生活品质。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无论您是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个体经营者,还是新业态从业者,都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保障权益,还可以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1、覆盖范围广
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凡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2、准入无门槛
无户籍地、缴纳社保等限制,凡是我市辖区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即可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3、缴存更灵活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缴存频次(按月、按季、按年),并参照缴存额上下限范围自主申报缴存金额。
4、补贴更实惠
首次开户并缴存可享300元补贴,连续稳定缴存的按新增金额的1%发放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
5、存储有利息
个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归本人所有,享受国家规定的存款利率(1.5%)计息。
6、租房有保障
灵活就业缴存人可提取账户资金用于支付房租,申请贷款前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纳入账户余额计算可贷额度。符合条件的还可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7、贷款利息低
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与单位职工一致,期限最长30年,利率按国家规定执行(首套房五年以上2.6%,二套房五年以上3.075%)。
8、转移更便捷
从单位离职后,可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灵活就业人员找到工作单位,可将个人账户转入单位账户下继续缴存。通过全国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可便捷转移异地账户资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缴存余额可以累加。
9、退出更自由
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还清的,可自由选择退出缴存,并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10、配套更全面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依法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灵活就业缴存人可享受金融机构提供的消费贷款、经营贷款利率优惠等增值服务和信贷支持。灵活就业缴存人加入工会等群团组织,可享受有关部门提供的困难帮扶、健康保障、就业培训等服务。
11、线上轻松办
线上可通过“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自助办理开户缴存业务,方便又快捷。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您安居梦想的坚实后盾,期待您的加入,共同迈向更有保障的未来!详询0534-12329或各县(市、区)公积金管理部、代办银行网点。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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