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洪礼和被开除党籍

观政 06-06 2532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范佳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6月6日通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洪礼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洪礼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私自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钱色交易对待群众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活动;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通报认为,洪礼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洪礼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洪礼和出生于1953年11月,江西余干人,曾任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新余市委书记,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江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等职。

2017年1月18日上午,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洪礼和辞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卸任7年后,去年6月,洪礼和官宣被查。

责任编辑: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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