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姜曼
6月5日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联合举办“府院联动 共护蒙山”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临沂两级法院关于蒙山司法保护相关工作情况。
蒙山是红色沂蒙的生态核心和生态屏障,承载着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功能。多年来,临沂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精心培树“法护山水 五彩沂蒙”环资审判品牌,以司法之力守护蒙山长青,推进生态治理,护航绿色发展。
强化审判职能,守护蒙山长青。始终保持对破坏蒙山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近年来,共审理蒙山保护区境内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89件,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危害野生动物、污染环境等犯罪。坚持惩治犯罪与环境修复并举,联合多部门设立4处生态修复基地,综合适用劳务代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替代修复方式修复生态。
支持监督并举,构筑生态屏障。聚焦审判主责主业,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蒙山保护区的“生态颜值”和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同步提升。
创新审判机制,提升专业素能。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蒙山保护区涉及的各基层法院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现了审判人员归口管理,环资案件归口率位居全省前列。针对矿产、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涉蒙山环境资源案件调研,征求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检察院专业意见,制定《非法采矿案件证据规范》,聚焦《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修改,组织学习新法解读,并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等涉及环资审判的专项培训,不断提升法律素养。与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共建共享环境资源执法和审判专家库,借力“外脑”助审。
坚持府院联动,形成保护合力。聚焦蒙山生态资源司法保护,蒙山沿线基层法院定期向同级党委报告环资审判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相关做法获党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打破地域壁垒,加强跨域司法协作,协调费县、平邑、蒙阴、沂南法院推进《蒙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落地实施,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享、优势互补,平邑法院被省法院授予“全省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称号。蒙山沿线法院组织优秀环资法官通过雪亮工程平台,为辖区网格员、调解员、社会工作者开展“蒙山生态司法保护专题讲座”培训,助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质增效。加强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等8家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联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定并联合会签《关于深化府院联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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