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复垦、鱼苗入湖,济铁中院书写环境资源审判的“山东答案”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6-04 1587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鹿青松 通讯员 郭会昭 翟文喆

6月3日,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前夕,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济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军波发布《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21年12月-2025年5月)》,总结集中管辖全省部分环资案件以来,济铁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同志发布了13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于军波表示,济铁两级法院紧扣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将环境资源审判深度融入国家战略与社会治理全局,通过专业化审判、多元化协同、创新性机制,为美丽中国、美丽山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连续三年开展“黄河行”系列活动,通过巡回办案、调研座谈、法治宣传“三位一体”模式,就地化解涉黄河非法采砂、耕地破坏等纠纷。济铁中院审理的黄河河道非法采砂民事公益诉讼案,实地勘查、现场调解,促使侵权人主动修复受损河道。审理的微山湖流域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司法鉴定的基础上,判令被告企业承担近400万元的污水处理及赔偿费用,判决后企业积极整改,实现水质达标。承办全省法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判观摩活动,邀请40余家行政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以公开审判推动形成流域保护共识。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签署司法协作协议,构建黄河中下游大保护工作格局。

服务保障耕地与粮食安全。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耕地等突出问题,明确公益诉讼价值导向,彰显“耕地红线不可突破”的司法刚性。济铁中院审理的杨某义、滨州某实业公司等非法占用农用地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统筹行政、刑事、民事责任,判令各被告拆除违建并恢复耕地,案件获评“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十大典型案例”。审理的王某破坏耕地民事公益诉讼案,确保5740平方米基本农田恢复耕种条件。济铁法院审理的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案,支持政府撤销设施农用地许可,防止以“设施农业”名义实施破坏生态的建设行为。

服务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贯彻“保护优先”理念,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济铁中院审理的非法购买、饲养野生陆龟系列案,非法买卖、饲养金刚鹦鹉案,非法收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案,非法采挖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石山苏铁案等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依法判决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安置案涉野生动植物。审理的东平湖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中,与当地检察机关、农林部门等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黄河鲤鱼、鲢鱼等各类鱼苗240余万尾。青铁法院审理的古树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管护。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在着力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注重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济铁中院审理的某水务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支持当地政府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推动政府与企业达成协议,既给予企业生存发展空间,又实现环境公共利益保护。审理的某装饰板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综合考量主观过错程度、违规排放频次等因素,判令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济铁法院审理的某饮品公司诉某区政府行政赔偿案,通过判决明确保护区内企业环保责任,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

责任编辑:鹿青松

鹿青松

持续锻炼“四力”,抓到更多的“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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