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首都机场海关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年10月28日,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通过ATA单证册复进口一票货物,ATA单证册号:CN01/2023-0357/E,货物名称为机柜,品牌为LENOVO,数量为1件。经查验,实际货物是RBC-TH型无线闭塞中心,实际品牌为中国通号。经调查,实际货物与ATA单证册申报的货物是一致的,但是ATA单证册上填报的品名和品牌信息有误。
上述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所指之进出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有ATA单证册、查问笔录、情况说明、产品检验报告等证据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该公司官网介绍,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企业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级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53年,前身是铁道部电务设计事务所,是中国最早从事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研究的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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