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文号:马公管罚字﹝2025﹞第03号),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马鞍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理由不充分行为处以5.65万元罚款。
据处罚书披露,涉事企业在参与“马鞍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招标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放弃中标资格,拒绝与招标方签订合同。该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关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禁止性规定。
依据相关法规,马鞍山市公管局对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出5‰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其中标金额1129.791万元为基数,最终裁定罚款金额为5.65万元,处罚时间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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