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红粱魂酒业环保设施未验收即投产被罚20万元

酒水食空 05-29 3020

近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红粱魂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粱魂酒业”)因部分生产车间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被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处以20万元罚款。

2024年11月12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仁怀市茅台镇岩滩村八组的红粱魂酒业白酒生产车间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的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五加一酒业技改项目于2009年动工建设,2010年建成投入生产,实际建设有制酒一车间,窖池36口,酒甑6套;制酒二车间,窖池16口,酒甑2套;制酒三车间窖池14口,酒甑2套;其中你公司2021年3月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自主分期验收,制酒一车间(窖池36口,酒甑6套)、制酒二车间(窖池12 口,酒甑2套)通过验收,制酒三车间窖池14口,酒甑2套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即投入生产。

上述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和《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结合《贵州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公开资料显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红粱魂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位于贵州仁怀市茅台镇,法定代表人为杨光勇,公司大股东为贵州赛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2016年年生产能力3000千升。

责任编辑:王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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