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蓝未经许可推送广告引车主不满 律师称涉嫌违反广告法

搜狐新闻 05-28

央广网北京5月28日消息(记者董楠)5月27日,网名为“一半大王”的网友在社交媒体上晒出一张

深蓝汽车

中控屏幕开机广告的图片。同时也有不少车主在社交媒体上称,深蓝汽车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投放车机开屏广告,其内容显示“感谢48玩深蓝车主的信任,现面向首任车主发放10000元S09专属购车券”。

社交媒体上,很多车主对这种未经授权投放广告的方式感到不满,有车主晒出与客服沟通截图,称“本来买你们的车被割韭菜一肚子气,现在还整开机广告。”也有车主质问,“车的所有权到底是谁?”

在深蓝汽车APP上,“深蓝管家”对此回应称,“有两种退出方式:1、手点击左上角跳过;2、挂D档后退出。”客服还表示,页面只会出现一次。

5月27日晚,深蓝汽车在其官微上对投放广告行为进行了道歉,“很抱歉给车主朋友们带来不便,未来我们将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保证车主的用车体验,不再通过车机通道给用户推送权益提醒。 ”

随后,深蓝汽车CEO邓承浩转发该微博道歉,“我们内部已经进行了流程的优化确保未来用更好的方式,向大家告知深蓝汽车的福利信息。”

并表示,“周末我走市场,接待了几个老车主,有一半都还不知道有一万元专属购车福利。所以我给团队提了让更多客户知道这个权益的要求。是我的错误,抱歉,希望得到大家的谅解。”

图源:邓承浩微博截图

对于是否侵犯用户隐私以及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深蓝汽车及CEO邓承浩在道歉中并未提及。

针对“中控屏开机广告是否已调整”的问题,央广网记者采访了深蓝汽车相关负责人,对方称权益信息当天已经处理。

律师称,广告法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向交通工具发送广告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电话。消费者同意接收商业性信息或者商业性电话的,经营者应当提供明确、便捷的取消方式。消费者选择取消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发送商业性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电话。

李斌称,中控屏幕属于互联网载体,开机弹出方式涉及到未经车主同意,涉及违反了上述法规相关条例。

对于中控屏幕是否涉及安全问题,李斌表示,车辆安全事故中,因没有足够条件去判定车主是否因为车机广告弹出带来安全隐患,很难判定,目前并无相关案例。

深蓝累计亏损已超76亿元

近期,深蓝也曾因为一些争议事件登上社交媒体话题榜单。在5月中旬深蓝

G318

上市发布会上,邓承浩称,“买318无忧穿越版,给大家离职的机会,出去野一下,野完之后深蓝再把大家召回来不行么?”

此番言论随后在网络发酵,引发争议,类似“员工买车可离职两月”等议论纷纷。

随后邓承浩在微博上解释称,“当天的讲话确实临时起意,但讲完之后,我也在认真落实,绝不是噱头,更没有卖车之举甚至淘汰员工之意。”

今年年初,深蓝汽车提出2025年50万辆销售目标,其中国内40万辆、海外10万辆。

官方数据显示,今年1-4月深蓝汽车累计销量87822辆,对比全年目标来看,完成率不到18%。

在5月27日举行的长安汽车股东大会上,长安汽车总会计师张德勇对深蓝汽车的盈亏平衡点回应称,预计深蓝汽车月销达到3万辆左右,会达到盈亏平衡点。

乘联会数据显示,目前深蓝汽车在售6款车型,主销车型是深蓝S05和深蓝S07,前四月这两款车型销量在深蓝整体销量占比分别为36%、32%,这两款车型的销量占比接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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