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张頔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对于此前华能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板桥集风电场项目F12风机在试运过程中发生的倒塌事故,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连发四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其中,所涉企业有华能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山东中达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
四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均显示,经调查核实,上述单位实施了以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023年7月29日14时37分,华能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辖的板桥集风电场项目正在试运过程中的F12风机发生倒塌事故。经调查认定,上述单位作为项目施工单位,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表示,以上事实有事故调查报告等资料为证。
据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决定对以上四家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分别给予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华东监能罚字〔 2025 〕5号、华东监能罚字〔 2025 〕6号、华东监能罚字〔 2025 〕7号、华东监能罚字〔 2025 〕8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华能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30648.5777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夏睿,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011.SH/00902.HK)全资持股。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注册资本3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沙利民,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91268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东林,由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601766.SH/01766.HK)全资持股。
山东中达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云,大股东亦为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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