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指印不能从权利确认变成权利剥夺

洋葱快评 05-20 1001

签订房产交易合同时,中介强调按指印是流程必需;去银行办理贷款,工作人员熟练地递上印泥,要求在一沓文件上逐页按上指印;在一些基层窗口单位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也会习惯性地说“签名按指印”……有媒体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从签订合同到公共服务,越来越多的场景中,“签字+按指印”几乎成为默认规则。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任一形式即可确立法律效力。这一规定本是对公民签署形式选择权的尊重,赋予了民众自由,却在现实中被扭曲。在很多情况下,“签字 + 按指印”被当作“双重保险”,这一做法实则是权力主体对法律的选择性执行,忽视了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还把指纹采集这一敏感信息收集行为包装成“标准化流程”,让公民在无形中陷入权利困境。

“地位不对等”和“妥协心理”是强制按指印现象蔓延的主因。房产中介、银行等强势机构利用自身优势地位,通过繁琐的流程设计要求客户逐页按指印。他们美其名曰强化证据效力,实则将合同文本冗长化、程序复杂化的责任转嫁给普通民众。

指纹作为生物识别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撤销性。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生物识别信息被明确列为敏感个人信息,其收集需获得单独同意。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的工作人员往往以“大家都这么签”为由,将按指印包装成无须解释的常规操作。某市民在购买房产时被要求在上百页合同上逐页按压指印,这种采集,不仅违反最小必要原则,更使公民在不知情状态下让渡了核心生物数据。

“强制”按指印现象的盛行,折射出社会治理的深层症结。惯性思维作祟,部分单位将刑事侦查程序套用于民事领域;地位不对等催生"管理强化"心理,强势方通过附加义务巩固优势;而弱势群体的妥协心理,使"按指印"成为隐忍的代价。某房地产从业者坦言"多一层证据可减少纠纷",这种功利主义思维忽视了契约精神的核心价值。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从法律规范、行业自律和公民权利意识三个层面入手:一方面要立法明确边界,规范指纹采集。目前,法律虽未禁止按指印,但也未对采集范围作出明确限制。立法机关应进一步细化规则,明确哪些场景可以采集指纹、如何存储、如何销毁,并规定违规采集的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行业应减少不必要的指纹采集。银行、房地产中介等机构应调整业务流程,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明确在民事活动中,公民有权拒绝非必要的按指印要求。

此外,还要大力提升公众权利意识,学会依法维权。公民在遭遇强制按指印时,可援引《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要求对方提供法律依据。若对方无法提供,可拒绝并按正常程序完成交易。如遭遇不合理拒绝,可向监管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救济。

当社会不再迷信指纹的"仪式感",当公民能坦然说出"我选择只签名",才是对《民法典》精神最好的诠释。

作者:关东客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责任编辑:张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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