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6 日,西安碑林博物馆发布全面开放门票价格的公告,其中提到,自 2025 年 5 月 12 日起,除政策性免票外,门票价格不分淡旺季,统一按全票 85 元 / 人次,半票 42 元 / 人次执行,执行期 2 年。而据碑林博物馆官方网站显示,现行博物馆门票价格不分淡旺季,暂执行惠民价格:10 元 / 人次。
据悉,现行 10 元 / 人次系改扩建期惠民价,2023 年旺季全票为 65 元 / 人次,淡季全票为 50 元 / 人次。相比 2023 年价格,此次门票价格上涨幅度高达 30%—70%。
此次门票涨价有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即该博物馆改扩建后,展陈面积较原来将增加三倍,文物展品增至 1400 余种,这意味着运营成本显著增加,试图用门票涨价弥补成本支出。也有游客认可这种涨价,理由是,“多花几十块钱能看到更丰富的展品,觉得是值得的”,而且认为这能限制游客数量,提升参观体验感。
但问题是,公共博物馆、纪念馆自 2008 年走向免费开放,越来越多景区纷纷下调门票价格或实施票价优惠,在此背景下,西安碑林博物馆门票价格却逆势上涨,这让人难以接受。因为像这种公共博物馆,其社会功能不仅是供游客旅游参观,而且还承担着文化传承与公共教育的功能,门票涨价必然影响博物馆公共价值的释放。
根据我国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但该博物馆只发布了一份全面开放价格公告,从网上也检索不到其举行听证会的信息,这说明此次上调门票价格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已涉嫌违规。
类似情况有先例。2023 年,四川德阳市发改委发布公告,拟核定将三星堆古蜀文化遗址博物馆景区门票价格从 72 元 / 人次调整为 120 元 / 人次,引发社会激烈讨论,最终未能如愿。究其原因,一是未得到多数民意支持,二是与博物馆、景区淡化 “门票经济” 背道而驰。西安碑林博物馆门票价格也不能 “想涨就涨”。
其实,改扩建后的博物馆门票不是不可以调价,但调整应遵循两个原则:
其一,应当告别单一 “门票经济” 思维。通过发展文创、开展多种经营、争取财政补贴等方式增加收入,支撑运营成本。还应该通过低价门票、丰富活动吸引游客参观,当游客参观人次增多,带来的综合收入就会增加。显然,
其二,要依法依规办事。像西安碑林博物馆这样的博物馆类景区,无论实施收费还是提高票价,都不能无视法律规定。希望该博物馆暂停实施涨价,先遵循法定程序。也希望陕西有关部门能督促该博物馆在法治轨道内调价。
总之,从博物馆社会功能、旅游业发展趋势、法律规定等多角度分析,该博物馆门票价格都不能 “想涨就涨”。
作者:冯海宁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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