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沅环保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4-14 1446

日前,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对临沂大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鲁临水)应急罚【2025】52号处罚决定书文号显示,临沂大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违法事实为生产经营单位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3万元处罚。


临沂大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16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韩立斌,为江西天沅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沅环保”)全资子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天沅环保曾在2020年12月申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2021年12月因公司战略调整主动撤回申报被终止;2022年9月与海通证券签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2025年1月海通证券已发布9期天沅环保上市辅导进展情况报告;2021年6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江西天沅环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公司官网显示,天沅环保成立于2011年,是从事以废弃油脂为原料,进行脂肪酸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公司在油脂水解工艺技术、脂肪酸精馏工艺技术等技术领域具有多年生产经营和较强实力。公司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和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建有两大生产基地。

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

责任编辑:白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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