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女摊贩借钱缴纳罚款,执法不该如此“催收”

洋葱快评 2024-12-06 3968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张泰来

近日,一段关于城管执法的视频引发关注。

视频中,一名女摊贩请求城管执法人员将罚款由50元减为30元,而30元的罚款也需要向别人借贷。这一要求遭到执法人员反问:“30元能借,50元就不能借了吗?”

5日晚,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此事发布通报,承认执法人员在巡查无照经营过程中“言语不当”,向当事人表示歉意,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根据报道,事发前一个月,涉事摊贩腿部骨折,经济条件比较窘困。因无照摆摊被查处时,她手机里只有30多元钱。在这样的情况下,摊贩请求执法人员从轻处罚,降低罚款额度,心情可以理解。

对此,执法人员本着人性化执法的原则,大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予以适当“照顾”。即便不能减少罚款,也应向当事人讲明缘由。在当事人苦苦求告之下,仍要求对方借钱缴纳罚款,这样的执法未免有些不近人情,过于生硬,与文明执法的要求相悖。

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地城管执法部门确实有必要登门向涉事摊贩说明执法情况,并向她表示歉意。同时,也应以此事为契机,认真梳理日常执法流程,找出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真正做到文明执法。

比如,据与涉事女摊贩一起摆摊的知情人介绍,当地城管针对无照经营摊贩的处罚,分为现场缴纳和“到中队处理”两种方式。前者罚款较少,需要当场缴纳;后者罚款更高,还要扣押当事人财物。

这一情况是否属实?对同样的违法予以不同处罚的依据何在?要求摊贩借钱缴纳罚款是否与此有关?执法人员催缴罚款如此迫切,是不是因为有“考核”的压力?这些问号需要当地用详实的调查一一拉直。

城管与流动摊贩并非“水火不容”。缓和城管与流动摊贩的矛盾,需要双方一起努力。流动摊贩要遵守相应的规则,尽量避免扰乱正常城市秩序。执法人员则要严格依法依规文明执法。更重要的是,城市的管理者也需要更新理念,对流动摊贩予以应有的关照,允许他们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开展经营活动。


责任编辑:朱文龙

张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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