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厅官网行政处罚公示栏显示,中铁石化能源有限公司于10月10日连收4张罚单,处罚机关为菏泽市应急管理局。
4份处罚决定书内容均显示,中铁石化能源有限公司违法事实如下: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鲁菏)应急罚﹝2024﹞54号;(鲁菏)应急罚﹝2024﹞55号;(鲁菏)应急罚﹝2024﹞56号;(鲁菏)应急罚﹝2024﹞57号。
对此,菏泽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71号第1档,在4份罚单中均对其罚款15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铁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晓东,大股东为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80499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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