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管道漏水欠费,不能让业主当“冤大头”

视点 2024-10-19 2254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大汉龙城小区的商户反映,他们定期向小区物业缴纳了水费,但物业拖欠供水公司水费近68万元,导致小区被停水。物业公司和供水公司均回应,小区管道漏水一年多,每个月损耗4万至5万元,导致多产生水费近48万元。

众所周知,供水合同和物业合同,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供水合同的当事人为供水公司和业主,物业合同的当事人为物业公司和业主。如果没有供水公司的委托,物业公司原本没有向业主代收水费的权利和义务。新闻中的小区,为何由物业代收水费?物业代收又到底是如何代收的,收不收手续费?供水公司有没有安装每家每户的入户水表?相关情况我们并不清楚。但是既然供水公司同意业主将水费交给物业,当业主已经履行缴纳水费义务,供水公司无论如何是没有理由以小区物业没有交费为由,停供所有业主的自来水的。

新闻中的物业公司似乎也很冤,因为不是他们拿了业主交的水费不愿意交给供水公司,而是因为小区管道漏水额外产生了将近48万的水费,让他们交不起。令人惊讶的是,该小区管道漏水已经一年多,每个月损耗水费4万到5万元,竟然一直拖到了现在。物业公司似乎之前并未焦虑过将来交不起水费的问题,供水公司也同样并未担心过将来收不上水费的问题,反正一切由小区业主兜着,小区业主成了被绑架的“人质”和冤大头。

事到如今,物业公司依然在推卸责任,认为应该由小区业主或业委会起诉开发商;供水公司更不觉得修复漏水管道跟自己有什么关系,水资源浪费就浪费了,反正水费要照收不误。可问题是,白花花的自来水就这样因为管道问题流了一年多,何以物业公司和供水公司全部无动于衷?如果及时采取措施对漏水管道进行更换或修理,也许还用不了48万元吧,至少大量水资源不会被如此白白浪费。当然,罪魁祸首还是使用劣质管道的开发商,他们交付了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有义务及时承担修理更换义务。一年多了,他们是不知道还是不负责?

因为漏水的管道,一年多流掉48万元的自来水,开发商不管,供水公司不管,物业公司也不管,最后却要小区业主来承担被停水的后果。试想,如果每家每户都有入户水表,住户直接向供水公司缴纳水费,沿途管道破损产生的损失,关终端业主何事?供水公司既然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费,物业公司可能也获得了手续费等好处,都应该积极承担责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漏水损失。如果开发商不愿及时修理更换管道,供水公司和物业公司都可以代为进行更换,产生的费用完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开发商追偿。

哪怕明知管道漏水大量浪费水资源,供水公司和物业公司长期不管不问,背后潜台词都是找到了业主这个替罪羊。一个认为反正漏水也有人交费,一个认为反正水费不用自己交。小区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完全可以将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供水公司一并起诉,要求供水公司立即恢复供水,要求开发商更换劣质水管,要求物业公司和供水公司对超出更换管道价值之外的扩大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另外,还可以要求供水公司必须尽快完成一户一表改造,改由业主直接向供水公司缴纳水费,杜绝此类隐患。

(九派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责任编辑:王学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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