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重庆市文化旅游委原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胡珍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结交政治骗子
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
今年3月21日,胡珍强任上落马,而他一个月前刚职务变动。
2024年2月底,胡珍强还以万盛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身份参加政务活动。而3月初开始,陈英以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身份参加政务活动。胡珍强则有一段时间未有公开露面,直至以市文化旅游委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的身份官宣被查。
公开信息显示,胡珍强,男,汉族,重庆南岸人,1968年2月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重庆市武隆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
此次“双开”通报指出,胡珍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结交政治骗子,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违规干预建设项目发包;权力观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违规谋取职务晋升,送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为晋升送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涉嫌行贿犯罪
“双开”通报指出,胡珍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重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珍强开除党籍处分;由重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在胡珍强的“双开”通报中有一句表述“为违规谋取职务晋升,送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行贿犯罪。
近年来,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出现类似表述的干部还有湖南省怀化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谢商成,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李明卫,山西省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闫文泉,江西省万载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胡全顺等。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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