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清华 实习生 曹玉涵
近日,为解答济南市民关心的医保相关问题,济南市医保局开展线上直播活动,回答网友线上提问,并整理以下问题为市民答疑解惑。具体内容如下:
退休后医保缴费年限还不够,可以一次补缴吗?
答:可以。参保人在济南市办理退休手续时医保缴费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的,可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省上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无法一次性补缴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费,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能单独缴纳医保费用吗?
答:可以。只需要使用“济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也可凭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到户口(居住证)所在地街道(镇)便民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月登录“山东税务社保缴纳”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自助缴费。
居民医保“两病”待遇门诊报销上限是多少?
答:济南市居民医保参保人未达到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可在我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两病”待遇,无需进行资格申请和审核,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降压药、降糖药可报销70%,不设起付标准。单病种一年不超过300元(使用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不超过600元)。
门诊慢特病定点什么时候可以变更?
答:济南市门诊慢特病定点不设集中变更期,参保人可在年内任选时间变更一次门诊慢特病定点,只需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即可,变更后即时享受待遇。
我在天津办理住院后再办理异地备案还能报销吗?
答:能。一定要在出院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这样就能在出院时直接联网结算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未能直接联网结算的,回济后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等手工报销材料到济南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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