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道路通行实际情况,决定自2023年12月25日起,在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南开区、机场、滨海新区的37条道路上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机动车在严格管理路段内违法停放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本次公布的37个路段,是公安交管部门设置的第二批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后续将根据道路交通实际,陆续设置并公布其他严格管理路段。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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