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孙桂东
负责区域突然多出来近80万平方米的供热面积,热企非但没有高兴,反而叫苦不迭……10月25日,多位市民拨打半岛问暖热线96663反映,莱西市由华地热力有限公司负责的供热区域,原本的阁楼、车库、储藏间等被改造后申请供热,热企拒绝接手。记者调查了解到,这些新增面积远超最初设计的供热能力,改造升级又需要大量费用。此前文件规定用户需要交纳92元每平方米的配套费,而今年9月底该文件废除后,目前并没有新文件出台。这部分改造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成为一个待解的难题。
一些用户将阳台封闭起来,新增供热面积。
住户申请增加供暖面积遇到难题
“我们现在接近一半的投诉,都是关于阁楼、地库改造供暖的。”莱西华地热力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刘经理说,这是他们最头疼的事,每天都在处理这些事情。有些居民会主动过来说,他们增加了面积,可以按照新的面积来收费。有些业主则干脆偷偷用着,直到他们排查出来才发现。
关于这部分区域的供暖难题,也有不少居民反映这个情况。今年1月份,一名紫悦府一期的业主通过民生在线平台反映,他们是一楼带院改成正常取暖居住,足额交取暖费,但是供热方让交配套费,配套费是92元一平米,也太贵了,而且还得正常交着22元一平米的取暖费,取暖面积都是供热方安排人员实地丈量交取暖费,不交的话,不给供暖。
而相关职能部门回复时表示,根据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西政发〔2021〕20号)相关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已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用户要求配套改造供热、供气设施的,相应专业经营单位应与用户在不高于配套费征收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供热、供气设施的配套改造费用。供热、供气设施的配套改造费用由用户承担。
“今年9月份出台了新文件,这一项删除了。”刘经理说,新的文件没有任何明确规定,这让他们也没有收费依据。但是不收费,新增加的这些供热面积,需要改造升级设施才能保障供暖,费用谁来出成了难题。
有的住户将一楼改造后入住。
车库、储存间改成客厅,供热面积增加
“如果只有小部分用户,我们是可以保障的,但现在增加的规模太大了,已经超出了能力范围。”刘经理说,一些小区并不是个别用户,而是许多业主都增加了供热面积,所以他们也很无奈。
10月25日,记者来到位于上海东路上的天泰壹号院。小区的一二期已经建成,大部分业主已经入住,还有不少小区没有装修。记者在小区里看到,前排的几栋楼,一层只比二层低一点。
据工作人员介绍,一楼是作为储藏室来销售的,开发商移交的材料上,这些都是非供热区域。一些业主入住以后,直接重新改装增加了供暖设施。对于一楼的住户,供暖面积直接就增加了一倍。其他楼层的业主,南北两侧各有一个阳台。他们将阳台封起来以后,每户的供暖面积也增加了二三十平方米。
刘经理说,整个小区属于一个普遍现象,跟原来的设计供热能力相比,实际的供热需求增加了20%左右。他们负责的区域,不少小区都存在这个问题,粗略统计,增加的供暖面积接近80万平方米。如果小区全部入住的话,以现有的供热能力根本无法保障。如果增加温度或者提高压力,运行风险又会增大。
有的住户将一楼的储藏室改造后入住。
新面积分摊热量,供热难保障
“不论接不接,我们都会被投诉。”刘经理说,现在他们真是陷入了两难的境地。这些明明都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最后烫手的山芋到了他们手里。
刘经理说,他们在接手新小区的时候,开发商都会提交供热面积这些数据。小区里的管道、换热站包括泵站,都是按照这个能力来设计的。刚开始小区入住率不高的时候,他们还能保障供暖。现在各小区的入住率提高了,泵站都是超负荷运转。有些小区原本的设计供暖面积是7万多平方米,现在摸底调查供暖需求是近9万平方米,增加了不少。如果他们把这些用户接下,热量就会被分摊,每家用户的供热都难以保障。
“如果要保障供暖,就需要进行改造。”刘经理说,管道、换热站等等都需要改造,每个小区的费用都不低。这笔费用谁来出,成了最大的问题。作为热企来讲,开发商不论是设计还是交房的时候,这些区域都标明了非供热区域,这部分供热不应当他们来承担。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39条明确规定禁止以下行为: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改动和增设散热器、供热管道等;擅自扩大用热、改变用热性质;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热蒸汽和热水;其他危害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用户确需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的,应当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供热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改动。
“现在配套费没了收取依据,我们暂时只能不再接收这些新增供热。”刘经理说,他们现在就是根据每个小区的流量变化,来推算是否存在这些超出的供热行为。一旦发现以后,他们也只能跟用户协商,将这些非供热区域切断。
政策空当期,暂时无解决办法
一方面是居民的供热需求,另外一方面是热企直呼吃不消,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目前是否有好的解决办法?10月25日,记者采访了莱西市住建部门的工作人员孙主任。孙主任说,今年他们也接到了很多居民的反映,也进行了详细地走访调查。
孙主任说,一些小区的居民将阁楼、车库改造以后,增加了新的供暖设施。此前,关于既有建筑新增供热面积的,依据相关规定需要缴纳92元每平方米的配套费。但是,今年9月份又出台了一份新的文件。文件里规定,城镇老旧小区等已建成的项目不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范围,不得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级征收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催缴、减免等事项。同时规定,地下面积不再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底夹层(小草屋)面积部分免征供热、燃气、给水配套费。
孙主任说,这就让供热企业没有了收取配套费的依据。接收了这些面积以后,又超出了原有的供热能力,必须进行管道的改造,热企又不愿意出钱。
“根据规定,业主改造的区域原本就不具备供热条件,热企拒绝也有依据。”孙主任说,目前关于改造以及既有建筑新增供热面积如何处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对于业主以及热企反映的这个问题,他们目前只能尽力协调,没有很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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