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朱文龙
6月19日,有女子称自己在青海西宁日月山景区旅游时,被摊贩质问披肩在哪里买的,在得到女子在景区外购买的回复后,商贩怒称“不行”,并一度上手撕扯女子的披肩。
光天化日之下,一个男性商贩公然撕扯女性游客披肩,而其中的原因竟然只是因为披肩不是在景区内购买。都什么年代了,竟然还有人毫不避讳搞强买强卖的一套,是可忍孰不可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贩撕扯游客披肩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游客的人格尊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商贩这一行为不但侵害了女士的合法权益,给她造成了伤害,而且给当地抹了黑。如此行为,不严厉快速处罚不足以平民愤。
可是,就在网民满心期待涉事商贩为自己行为付出代价时,当地相关部门的回应,却无异于给围观者浇了一盆冷水。
6月20日凌晨,湟源公安局及湟源文体局分别就此事发布情况说明——相关部门对商贩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这个结果公布后,网民更加愤怒了。
“严厉的批评教育”是什么处罚?如此“恶行”一句批评教育就完了?惩罚成本低到可以忽略不计的批评教育,真的能让商贩得到教训吗?如此处罚很难不让人怀疑,当地说是在处罚违法,而事实上更像是在包庇、保护涉事商贩。
何以如此?答案或与西宁的旅游形势有关。
目前,西宁正值旅游旺季,倘若出现有关西宁旅游的负面新闻,相关部门脸上“挂不住”,也有可能影响游客量。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有“息事宁人”,用“严厉批评教育”做障眼法,糊弄舆论,意图把蒙混过关的动机。
但是,如此自作聪明,显然无法平息舆论,相反还有可能把西宁旅游“坑”了。在社交平台上,“不去西宁玩”的声音已经出现。倘若这成为了一种共识,对于西宁的旅游业来说,将会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此前,其它地方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前不久发生在云南丽江的导游谩骂旅客事件,便是典型的例子。在处理这些事件时,很多地方都是重拳打击,擎出吊销从业资格证,列入“黑名单”等严厉措施。
湟源公安局及湟源文体局的做法,则是反其道而行之。通过这件事,他们给游客传递出这样一个信号:在我的地盘,就要按照我的规矩来。这样的监管思维,让不少人将去西宁旅游视为畏途。
对此,当地应当有所警醒了。化解景区与旅客矛盾,仅靠“道歉”是不够的。相关部门还需要拿出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直面旅客反映的各种问题,对于那些违规的商家,该罚的罚,该驱逐出市场的就驱逐出市场。唯有如此,“中国夏都·幸福西宁”的美名才能播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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