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声巨响,一场“石头雨”突如其来,路边停放的车辆、住宅的外墙、居民的阳台乃至家里的家具瞬间七零八落、一片狼藉……近日,昆明市东骧神骏小区居民遭遇了一场“飞来横祸”,至今仍让人心有余悸。
事件
施工造成群众财产受损
视频监控录像显示,5月26日10时26分,抖动的监控画面中突然传出非常巨大的声响,大大小小的石块突然“从天而降”、四处飞溅。一些大块的石头狠狠砸在地面上,巨大的冲击力让石块瞬间碎裂,伴随起一阵阵烟尘。路过的行人和纳凉的居民纷纷惊慌失措地寻找庇护的地方,怀抱孩子的老人紧紧护住怀中的孩子快速走进小区单元。
“石头雨”后,有石块冲破居民阳台围栏和玻璃,砸向家中的沙发,还有石块砸进了居民家中的儿童玩具房。小区靠近工地停放的汽车几乎无一幸免,有的挡风玻璃被砸破,有的引擎盖被砸出大坑,有的轮胎已经被碎石掩埋了半截,附近建材市场的仓库顶棚也被砸出了许多大窟窿。
昆明市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经初步调查,当日该街道辖区保利“明玥半山”工地在进行破石作业时,因破石机械液压油管破损,导致施工区域内石块飞溅,造成周边东骧神骏小区内部分业主房屋玻璃、安全围栏及车辆受损。万幸的是现场无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街道社区组织协调会,安排涉事居民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对人员受伤情况及车辆、房屋受损情况展开排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做好善后处理。
释法
工作人员造成损害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云南雁序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杰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施工作业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因此次事件侵权损害后果波及面较广,辖区街道办事处已配合应急管理、住建、公安等部门展开调查。遭受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市民可及时统计受损情况,向上述单位部门报告。
律师表示,根据调查结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居民可选择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破石机械的操作人员主张损害赔偿,相关责任单位或人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第二章的相关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如经调查认定责任单位或相关责任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且事故结果出现重大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承担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责任。
据《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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