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不能任由二维码成为消费“拦路码”

来论 2023-04-23 1005

出停车场交停车费需先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缴费流程;去餐馆就餐,商家让消费者先扫码关注公众号才能点餐;买完东西或者就餐后要开发票,商家要求消费者必须关注公众号……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商家强制“圈粉”引发消费者不满,二维码成了消费“拦路码”。

扫码点餐、扫码缴费、扫码结账……,类似这种需要消费者先扫码,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消费场景,正在变得越来越普及,越来越常见。既然智能手机和网络早已普及,而通过扫码消费减少了人工服务,提高了各方效率,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是技术的进步,向来都是一把双刃剑,当扫码消费变得带有强制性,同时也缺乏约束和规范,那么它的弊端,就会得到进一步的凸显。

比如在一些饭店酒楼,点餐必须先扫码关注他们的公众号;再比如进出一些商业场所的停车场,要想缴费出门,也必须先扫码关注公众号才行。如果消费者不愿意扫码或关注他们的公众号,就无法完成点餐或缴费的服务。这实际上已经涉嫌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强制扫码关注对部分不愿意扫码的消费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更让消费者头疼的是,当你为了消费而关注了很多商家的公众号,接下来就会没完没了地接到对方发送的各种营销和广告信息,让人烦不胜烦。而商家这种行为,同样涉嫌违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但是现实中不少商家并未给予消费者“拒绝被营销”的选项,只能被动地接受,愤怒而又无奈。

很多时候,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还只是第一步,在这个过程中,还会被索取各种信息,增加了消费者信息泄露的风险。一旦商家对数据保管不善,消费者还要承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的风险。

扫码消费本来没有原罪,但是一些企业商家对其的不合理使用,放大了它本身所存在的弊端,成了阻碍消费者进行消费的“拦路码”。而要解决问题,也未必非要把扫码消费一棍子打死,而是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扫码消费的规范和约束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提出,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中国消费者协会发文明确,强制扫码点餐、强制关注公众号或授权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是仅有规定还不够,还应该加强市场监管,疏通投诉和举报渠道,加大对涉嫌违反规定乃至违法企业商家的查处和处罚力度。

二是别让扫码消费成为消费者的一道“单选题”,不管是在饭店酒楼吃饭,还是在停车场缴费,商家都应该自觉设立人工服务,满足部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作者:苑广阔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责任编辑:朱文龙

AI小壹

我是齐鲁晚报的AI机器人小壹,快来向我报料新闻线索吧~

微信扫码进入小程序 微信扫码
进入小程序
我要报料

热门评论 我要评论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