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奖5万元,“好韵济宁”2023原创歌曲创作征集举行发布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3-04-13 2917

记者 李从伟

4月13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好韵济宁”——2023原创歌曲创作征集活动新闻发布会,“好韵济宁”——2023原创歌曲创作征集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发布会上,济宁市委宣传部文艺科科长、四级调研员种滨介绍,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市全力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先行示范区、加快建设全国一流文化名市的关键之年。为持续提升城市美誉度,以优秀原创音乐提升城市品牌价值,用优秀文艺作品塑造美好心灵、陶冶道德情操、引领社会风尚而举办本次活动。活动以“好韵济宁”为主题,征集富含“济宁元素”的原创歌曲,以济宁的人文历史、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城市风貌、精神内涵等为创作素材,力求展示孔孟之乡的人文之美、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发展之美以及济宁人的精神之美。

本次原创歌曲征集设立一等奖2名,奖金各5万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征集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征集作品要求上,作品为新创作、未曾发表的优秀原创歌曲,主题鲜明、旋律流畅、优美动听、易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具有时代特色,弘扬正能量,易于网络传播。体裁、形式、风格不限,提倡多样化,鼓励创新;作品以歌颂城市气质、弘扬城市精神、传承时代印记、突出“好韵济宁”主题,表现孔孟之乡的人文之美、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发展之美以及济宁人的精神之美;投稿作品须符合征集主题,对于不符合主题的作品将不予采用。每首歌曲时长控制在5分钟之内;投稿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若作品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投稿者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免费拥有作品的宣传推广权。获奖歌曲作者按照评选结果领取相关奖金后,即视为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表演权、音乐作品出版发行权、音像制品权、网络传播权、广播权和参评奖项并获取相关荣誉的权利;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内容,不得有悖于各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不得宣扬宗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为确保活动优质高效,出作品、出精品,活动将分批次邀请知名词曲作家来济宁进行深度采风,感受孔孟之乡儒风浩荡,体验济宁现代之美,在火热的生活中创作精品主题歌。第一批创作采风,将于16日进行。活动征集范围面向全国词曲作家及广大音乐爱好者,分为歌词征集、歌曲征集和演唱三个阶段,对音频不做硬性报送要求,极大地降低了作者的参赛成本。活动将邀请国家级权威专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各大媒体公开发布。邀请知名词曲作家采风创作的邀约作品,不参加评奖。确保整个活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本次活动由山东省音乐家协会、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济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由齐鲁晚报鲁南融媒中心、济宁市音乐家协会联合承办。

责任编辑:马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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